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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和注销风险提示

2018-02-04 18:20:16   来源:上海自贸区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都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编提醒您,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

  下面为大家来盘点下最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那些事儿!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开设个新公司,就是注册个营业执照这么简单。但是,小编提醒您,倘若公司经营范围不同,涉及到一些前置审批or后置审批的项目,比如餐馆,食品店等,这一类许可经营项目涉及到后置审批(先照后证)流程,需要先办理营业执照之后,还得去相关部门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PS: “许可经营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两种:前者是你需要先取得审批资质才能办理公司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者则可以先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在到有关部门完成许可证的审批工作,也就是”先照后证“。

  下面让我们了解下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1、什么类型的主体需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都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不同的主体具体包括哪些经营形式呢?

  (1)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六种经营形式。

  其中商场超市应满足:食品经营面积大于200 ㎡,含200 ㎡;

  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食品经营面积小于200㎡;

  (2)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经营形式。

  (3)单位食堂:包括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种经营形式。

  其中特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3000㎡以上;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500~3000㎡(不含500㎡,含3000㎡);中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50~500㎡(不含150㎡,含500㎡);小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30~150㎡(不含30㎡,含150㎡);微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30㎡(含30㎡);

  3、具体的经营形式如何定义?

  (一)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一种业态类别。

  (二)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指通过柜台、货架等方式销售食品,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业态类别,如便利店、食杂店等。

  (三)无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指销售者不通过门店销售,由食品销售者通过互联网、邮政、电视、电话等方式销售食品,以零售为主的一种业态类别。

  (四)实体门店,指在固定的经营场所,通过柜台、货架等方式销售食品的场所。

  (五)食品批发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业态类别。

  (六)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者:指在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出租和配套服务的集中交易场所内独立进行食品批发或零售的业态类别。

  (七)其他类销售者:指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等无法进行归类的业态类别。

  (八)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九)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十)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十一)中央厨房,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

  (十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小编提醒您,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 作饮品)、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按要求应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

  4、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有哪些?

  (一)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定义: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二)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

  定义: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三)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四)其他类食品销售;

  (五)热食类食品制售;

  定义: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六)冷食类食品制售;

  定义: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七)生食类食品制售;

  定义: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八)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定义: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九)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

  定义: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

  (十)其他类食品制售。

  定义:指区域性销售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

  5、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4)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上海润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现,有的企业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经常变更。这里小编服务专家提醒您,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千万不要随意变更单位名称和地址。因为地址变更后,证件会注销,需要重新办理,尤其是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则更加需要注意了,不仅办理证件需要发生费用,注册地址挂靠也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而且注册地址挂靠本身还违规,有较大的风险。

  特别提示: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可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由于软件版本不同,下载打印的文书应当与PDF格式的文书一致。

  2、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4、住所、经营场所、仓库不在同一地点的申请人,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许可部门提出申请。

  5、已经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需要变更或到期延续的需注销原许可证,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适用多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在2016年7月1日已经退出历史舞台,食品行业行政许可正式迈入“三证合一”新时代。

  《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了对线上食品安全的保障、填补了过去的监管真空。它把网络经营食品纳入监管范围,网络再也不是食品的“法外之地”。网络卖家想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不管是依附哪个网站,都必须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有实体店,如果没有实体店的话,那么储存食品的仓库可以作为其从事网络经营的实体经营存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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