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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注意:这7种违法行为千万别犯,否则税务机关会停

2018-02-05 15:30:16   来源:上海自贸区注册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众所周知,发票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入账离不开它,报账离不开它,现在就连抽奖都离不开它!但如果企业发生以下情形的,会被税务机关停止供票噢!

  会被停供发票的违法行为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6.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发票不得使用的情形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因此,企业一定要合理经营,依法按时纳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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