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改”企业税收下降
2018-03-20 10:55:57 来源:web
跨境电商的税改政策公布之后,就在行业内引发震动,消息称。而跨境电商企业的备案内容也将统一调整。清单申报主体为电商企业/电商平台或其代理人。待正面清单公布后,统一版系统将取消商品备案,各跨境电商可对网上交易的商品做预先安排。也就是说平台的消费者可退换货至保税区以及国外,一直以来,受限于海关,进口跨境电商企业无法满足工商局要求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导致很多企业只能自行承担相应的货损。跨境电商企业的货物难以便利地在各试点城市的保税区内自由调拨。海关目前的系统是存在区内调拨(或称为区内流转)功能的,未来这一功能将同样适用于跨境电商业务。
跨境电商的“税改”政策公布之后,就在行业内引发震动,消息称,海关总署将在新税政策的实施当天上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通关平台”的规定,并率先在上海施行。其他综试区的海关将在新税政策实施当天之后的三个月内上线。不过,就新税政策发布后,所有海关都须同时按照新税政策来征收相应的关税、增值税跟消费税。而跨境电商企业的备案内容也将统一调整;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税款担保额度计到各企业名下;
(二)各项数据(订单/支付单/物流运单)的关系为1:1:1,即1个订单对应1个支付单和1个物流运单;
(三)清单申报主体为电商企业/电商平台或其代理人;
(四)有资质的企业可以代发订单和支付单;
(五)待正面清单公布后,统一版系统将取消商品备案,各跨境电商可对网上交易的商品做预先安排;
(六)四单数据(订单/支付单/物流运单/清单)均向电子口岸报批申报,电子口岸通关服务平台(数据中心)通过通关系统进行信息审核校验,且将四单数据对接到海关统一版的系统当中,统一版系统返回审核结果,经过电子口岸反馈到电商企业/电商平台、支付企业或物流企业;统一版适用跨境电商进口BBC与BC;
(七)明确代购代缴义务人;
(八)身份证的认证信息,电商将有义务核实订单人身份证等信息,如若平台方无法认证身份信息,则订购人和支付人要求严格一致。
(九) 统一版的通关平台具备跨境电商退货换货的功能
也就是说平台的消费者可退换货至保税区以及国外,一直以来,受限于海关,进口跨境电商企业无法满足工商局要求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导致很多企业只能自行承担相应的货损。统一版上线后,退换货问题将得到解决。
(十)区内调拨问题。当前,跨境电商企业的货物难以便利地在各试点城市的保税区内自由调拨。实际上,海关目前的系统是存在区内调拨(或称为“区内流转”)功能的,未来这一功能将同样适用于跨境电商业务。在上次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的内部交流会中,当当网田总就提出了区内调拨这一痛点,相信这次将得到很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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