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出资形式
2018-03-18 02:15:01 来源:web
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出资形式。【条款分类】限制性条款。【制作要点】关于非货币出资,除了需要评估外,实务当中的各种限制还很多,详见本网站相关部分的说明。【条款范例】。《公司法》第十七条各股东出资形式均为现金。《公司法》第十七条股东以非非贸币出资的,应当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出资形式
【条款分类】限制性条款
【制作要点】关于非货币出资,除了需要评估外,实务当中的各种限制还很多,详见本网站相关部分的说明。
【条款范例】
(货币出资的写法)《公司法》第十七条各股东出资形式均为现金。
(非货币出资的写法)《公司法》第十七条股东以非非贸币出资的,应当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阅读:
上一篇: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区别在这!这些你都知道吗?
下一篇: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