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董事”
2018-03-20 15:26:35 来源:web
董事是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公司重大决策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借助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上述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否则公司有权撤销该公司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董事对公司的内部情况比较了解,但是执行董事往往侧重于从自己在公司的管理领域来考虑问题,因此需要经常提醒自己站在公司整体的利益角度上发表意见,参与董事会工作。
一、董事是什么
董事是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公司重大决策 制定的参与者,也是对公司决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的参与者。可见,董事是控制公司的人,也是监督决策执行的人。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是董事的最基本职能。董事应该是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并直接参与企业管理的企业家。
董事不是公司法人财产的受托人
认为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是一种误解。董事接受的不是财产的委托,而是经营管理的委托。董事是一种职业,是一种劳动者,与股东之间是一种劳动的契约性合作。董事为股东代理经营决策和监督,是作为管理者的劳动者。对董事的委托权是依据资本的所有权,而不是依据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委托权以 及与信任的结合
股东对董事的委托程度以及委托方式的安排,直接与委托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关,也与委托人的委托水平和监督能力密切相关,更与委托人对代理人的 信任程度有关。
委托人有权选择代理人,同时也不得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于经营管 理能力的不足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股东对董事的有效监督和激励在技术上存在很大的困难,监督成本也很高,因此对董事的信任委托是否有效,就和企业的商业行为一样,不可避免 地存在道德风险。因为实际上,股东对董事的信任委托就像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良好的商业信用本身比完备契约的法律约束更有效。
股东与董事的关系是特殊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关系
这个委托代理关系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两个对等法律主体之间的 委托代理关系,因为股东和董事在法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上是两个不对等的主体,股东由于承担更多的信任风险,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单方面修改双方契约规则的权力。不过,法律 对董事的权力范围还是有很多强制性和限制性规定。
二、董事必须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
董事必须做到诚实、正直、坦率、可以信赖。
董事绝对不能从公司的生意中暗中获利。董事如果可能与公司发生业务住来,必须向董事会声明,并确保他的声明载入会议记录,以明示自己的清白,也防止将来有人就此事寻找法律上的麻烦。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该董事是否需要离开会议室回避,或要求该董事对正在讨论的业务合同或方案不作评论或投票。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借助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 聘任俣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 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有上述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应当主动提 出回避;其他知情董事在该关联董事未主动提出回避时,亦有义务要求该董事回避。在关联 董事回避后,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表决人数的情况下,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上述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否则公司有权撤销该公司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三、董事是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管理者
董事在任职以前要经过董事职位的培训,具备对公司正确运用权力的知识和技巧。董事会可以聘请一位管理经验丰富的、受多数董事尊敬的外部董事做董事会的顾问,帮助或指导新董事更快地适应并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工作,也成为其他董事之间密切配合的润滑剂。
董事应当是有经验、善于深入和细致地分析问题、能够进行理性思考的决策者。
董事应当培养自身不断向外界学习的能力,向公司贡献自己的才智、学识、经验、专长。
董事应当富于大胆、创新的思想观念和冒险精神,对于政治、经济、市场的变化和技术进步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而且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善于在必要时调整经营战略。
四、不同的董事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执行 董事对公司的内部情况比较了解,但是执行董事往往侧重于从自己在公司的管理领域来考虑问题,因此需要经常提醒自己站在公司整体的利益角度上发表意见,参与董事会工作。
外部董事(也称为独立董事)是指董事本人或董事所代表的利益主体与本公司没有业务利益关系。
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经理层担任职务的董事。非执行董事对执行董事起着监督、检查和平衡的作用。
五、董事是公司重大决策制定的参与者,也是对决策执行进行监督的参与者
董事通过参与董事会在公司中发挥决策和检查监督职能。
明确责任。董事会要决定向总经理和公司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授予多少权力,董事会自己保留多少权力,并得到经理层的原则认可;明确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能分配和具体分工界线;对公司 的经理层进行责任明确的分工。
制定公司战略计划,掌管和分配资源。董事对公司战略负有保密责任。
制订公司政策。制订政策是从战略意图到战略实施的中间桥梁,也是董事会 发挥决策作用的必经步骤。
为公司组建最有效的管理班子,帮助管理班子制定能够确保公司长期兴旺发达的长远目标和战略重点,激励他们向这一目标奋进,并定期检查这些目标和 战略重点的执行情况。批准经理层提交的计划和预算,控制和监督公司的运作和执行,并检 查 运作结果。检查监督经理层的活动,关注公司当前的管理状况和近期的业务情况。
六、对董事的限制
董事应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越权行事;除 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在股东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以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赌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 的财产;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 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未经股东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未经股东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七、董事的任免
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或作出聘任决定。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可以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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