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的拟订与报批
2018-03-18 13:21:59 来源:web
外商投资企业意向书签订以后,就要进入实质的可行性研究及批准立项阶段。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的拟订与报批。项目建议书是企业向上级部门提出的拟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式书面建议。主要是说明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初步设想,以便上级部门决定是否应举办这一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除中方企业本身条件以外.国外有关部门提供的条件能否落实,需有一个大体的估计。项目建议书相当于国外的投资机会研究,内容比较粗略,投资额和成本等数字一般同现有工厂相比较而估算出来,而不是靠设备厂商的精确报价。项目建议书由中方负责编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报审批机关批准。呈报项目建议书时,须呈报下列文件和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意向书签订以后,就要进入实质的可行性研究及批准立项阶段。这个过程可分两个步骤:
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的拟订与报批
项目建议书是企业向上级部门提出的拟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式书面建议,主要是说明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初步设想,以便上级部门决定是否应举办这一项目。其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提出的过程:国内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外接触过程,双方商谈的意向;
2.中方企业的基本情况——现有产品,生产规模、市场销售及经济效益,企业人员构成,管理机构、技术水平、发展潜力等;
3.与外商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4.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资本、技术水平、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管理水平、销售渠道、发展方向、与我方合作的基本态度等;
5.拟引进技术的内容、条件;
6.产品选择及发展方向;
7.生产规模及市场容量分析;
8.投资总额估算、各方投资比例及投资方式;
9.中方资本的筹措方式、企业贷款的可能性;
10.经济效益估价;单位产品的成本、售价、利润、总投资利润率及中方可得到的投资效益;
11.外汇平衡的估算及解决途径;
12.国内提供原材料、燃料、动力 、交通、零配件的途径。
13.合作方式及合作期限。
在项目建议书中,除中方企业本身条件以外.国外有关部门提供的条件能否落实,需有一个大体的估计。
项目建议书相当于国外的投资机会研究,内容比较粗略,投资额和成本等数字一般同现有工厂(或项目)相比较而估算出来,而不是靠设备厂商的精确报价。投资额和成本估算的精确度要求在土30%以内。
项目建议书由中方负责编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报审批机关批准。呈报项目建议书时,须呈报下列文件和材料:
1.中外双方代表签字的《合营意向书》;
2.咨询机构出具的外方资信证明;
3.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申请立项报告。
此外,合营项目如涉及到出口配额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尚需提供省以上对外经贸部门的批文。
批准后的项目建议书,成为纳入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此后,即可进行以可行性研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但不得同外商签订任何有约束力的协议或其他文件。
附件:项目建议书参考文本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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