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首页 > 注册指南 > 正文

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登记申请材料

2018-03-18 09:54:16   来源:web   

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登记提交的申请材料,。1、《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外汇局领取或外汇局网站下载);。投资主体应在境外投资审批部门颁发《境外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由申请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登记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89】汇管条字第118号);3、《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9】汇管投字第381号);4、《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20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77号)。

  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登记提交的申请材料:

  1、《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一式两份)(外汇局领取或外汇局网站下载);

  2、审批部门颁发的《境外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境外投资企业的章程、合同;

  5、境外投资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

  6、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批复文件;

  7、以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出资的,提供投资所用实物、无形资产等的清单及其价格资料;

  8、国家战略性境外投资项目应当提供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援外项目应当提供外经贸部下达的援外任务书;

  9、视情况要求的其它材料。

  备注:投资主体应在境外投资审批部门颁发《境外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

  办理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1996第193号令);2、《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89】汇管条字第118号);3、《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9】汇管投字第381号);4、《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20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77号)。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上一篇:商标注册的自愿原则
下一篇:中国公司经理制度分析

公司查名

专注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上海自贸区公司注册条件等,提供公司注册流程、许可证办理、公司注册费用等咨询。

上海协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400-018-0990 

杨浦分部: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