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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建筑资质标准重要组成部分的专业解读

2018-02-04 18:20:17   来源:上海自贸区注册   

钢结构、建筑幕墙2个专业承包资质有厂房要求。不同资质对职称(或注册建造师)和专业方面的要求不一样。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是指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不同资质对各类人员的种类和数量要求不同,考核时只考核名称不考核专业,如房屋建筑专业施工员、公路专业施工员、水利专业施工员、市政专业施工员等,都按施工员计算。

  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动,建筑资质相比以前来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资质被取消了,有的资质被合并了,但是有的对建造师等人员要求不严了,有的对业绩要求更高了,但是总体来说,企业资产、主要人员这两个方面的变化还是不大的,今天协富小编给大家详解一下关于建筑企业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如何要求的。

  

  企业资产包括企业净资产、厂房。

  1、净资产:从“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读取的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首次申请资质: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

  申请多项资质: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标准中要求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

  2、厂房:自有或租赁的厂房(必须有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产权单位的房屋产权证)

  钢结构、建筑幕墙2个专业承包资质有厂房要求,多个厂房面积可以合并计算。

  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5类。

  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证明必须包括以下几方面:缴纳保险单位名称(缴费单位必须和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分公司保持一致)、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1、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注册系统为准

  (1)建造师专业要和资质标准中保持一致;

  (2)一人有多个注册专业的(如监理、造价注册等),要注册在同一家企业才算有效;

  (3)一人具有多个注册专业注册在一个企业的,申报多类资质时可分别考核。如某人同时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资格的,可分别作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两个类别资质申报使用;

  (4)注册建造师同时有技术职称的,可以分别考核。如一个建造师同时具有中级职称,这人可以作为建造师考核,同时也可以作为中级职称人员考核,但如果这个人还有现场管理人员岗位等证书,则不能重复计算;

  (5)临时建造师不能作为建造师申报;

  (6)《标准》中要求×××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人,不代表所列专业必须齐全。

  2、技术负责人:对技术负责人要求较高

  (1)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年限:在多个单位技术管理工作的年限可累加计算,但在行政管理部门、非本行业或无相关资质企业工作的经历不能计算;

  (2)不同资质对职称(或注册建造师)和专业方面的要求不一样;

  (3)申报多个类别资质的,1个技术负责人只要符合条件可以担任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4)最低等级的资质有个人业绩要求。

  3、职称人员:考核中级及以上的职称,有专业要求,只承认职称证书、学历证证或职称申报表,其他证书均不认可

  (1)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

  (2)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是指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

  (3)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

  4、现场管理人员:以《省监管平台企业主要人员管理子系统》为准

  不同资质对各类人员的种类和数量要求不同,考核时只考核名称不考核专业,如房屋建筑专业施工员、公路专业施工员、水利专业施工员、市政专业施工员等,都按施工员计算。

  企业有增项的,现场管理人员只考核各类别是否齐全,数量不累加,按最多要求的资质进行考核。

  5、技术工人: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资质审查时,以《省监管平台企业主要人员管理子系统》进行考核。

  企业有增项的,技术工人只按最多要求的资质进行考核,数量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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