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2019-01-25 11:04:12 来源:web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办理的要求
1、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
2、公司为内资企业(法人及股东不可是外国人及外资公司)
3、取得备案号,备案信息(公司名称、域名、网站名称等)与申请经营性证信息一致。
二、办理证准备的材料(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电子版)
1、信息表(见第5页附件一,填写完成后回传电子版即可)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扫件;
3、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扫件;
4、公司股东证件彩扫件;
1)股东为自然人的,请提供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扫件
2)股东为企业法人的,请提供该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扫件及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5、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彩扫件;
如企业信息有变更的,需提供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以兹补充说明。
6、贵公司与机房托管商(或服务器托管商)签订的合同原件彩扫件 及 托管商公司的\资质、年检页彩扫件。
7、域名证书原件扫彩件(需找域名商提供)
8、加盖社保机构红章的证明原件彩扫件(要求有8名员工,缴纳期限为近期3个月或以上)
9、社保名单里8名人员身份证彩扫件(注:请将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彩扫到同一4纸上)
北京企业申请许可证流程资料:
一、项目名称: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二、实施主体:市通信管理局
三、受理单位:市通信管理局
四、法律依据
设立和规范项目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七条:“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5号)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五、许可条件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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