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有关涉税事项的公告
2018-03-18 15:59:08 来源:web
希望纳税人在根据本公告对时间进行妥善安排,在暂停业务办理时间前对发票领用、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申请等事项进行尽早办理。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会存在业务量增大以及业务办理集中的问题,希望纳税人对涉税业务事项的办理时间进行合理的安排,尽量不要再高峰期进行办理。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涉及到纳税人涉税业务办理的所有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微信、办税服务厅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对纳税人及时告知,希望纳税人能及时进行关注,或者通过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还可以向纳税服务热线进行致电咨询。
相信大家对最近将要上线的金税三期已经有所耳闻了,为了带给大家对此方面内容的进一步了解,就将相关的公告内容进行了整理,同时介绍给大家,因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以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的金税三期系统将在2016年10月上线并启用,下面就来看看相关的内容介绍。
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业务办理安排
(一)2016年9月27日至10月7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进行系统切换,网上办税服务厅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网上认证、发票开具、数据上传可正常使用,网络发票开票系统、普通发票开票系统发票开具可正常使用。
(二)2016年9月27日至9月30日,各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仅办理以下业务
1.增值税发票(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
3.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和相关证明的开具;
4.涉税咨询业务等。
(三)2016年10月8日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业务办理安排
(一)2016年9月27日至10月7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微信税务局、移动税务局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对所有的涉税(费)业务将会暂停对外办理;房产交易税收优惠事项、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中涉及房地产交易特殊流程缴税、土地增值税、房产计税价格复核、个人所得税费用核实等业务也暂停办理。
(二)2016年10月8日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申报期顺延安排 2016年10月份申报期顺延调整为 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4日
三、注意事项
(一)希望纳税人在根据本公告对时间进行妥善安排,在暂停业务办理时间前对发票领用、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申请等事项进行尽早办理。
(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会存在业务量增大以及业务办理集中的问题,希望纳税人对涉税业务事项的办理时间进行合理的安排,尽量不要再高峰期进行办理。
(三)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涉及到纳税人涉税业务办理的所有事宜,税务机关将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微信、办税服务厅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对纳税人及时告知,希望纳税人能及时进行关注,或者通过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还可以向纳税服务热线进行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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