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需关注的6个问题!
2018-03-21 16:09:26 来源:web
A公司3月20日,收到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其中一张发票开具内容为技术服务费,价税合计1万元。业务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A票司通过上海ABC进出口公司进口材料一批,收到ABC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元,开具内容为TNU费。A公司5月份参加上海某展销会,收到D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金额10万元,开票内容为服务费,没有如展位费、餐饮住宿费等关于服务费的详细内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列明为服务费,没有任何费用清单,没有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原始凭证缺失,到底服务费金额是没法确定,这样的专票自然不可以抵扣。
一、相同内容不同名称的发票
为了便于理解,咱们用例子来说明一下
A公司(一般纳税人)3月20日,收到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其中一张发票开具内容为“技术服务费”,价税合计1万元;一张发票内容为“LED租赁费”,价税合计也是1万元。经核实,第一张发票为B公司上个月提供租赁LED显示屏开具的;第二张发票为本月提供租赁LED显示屏开具的。两张发票对应的合同也是一样的,金额和服务内容一样。
风险提示 同一公司(B)同一服务项目(租赁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也是一样的,但是开具的发票内容却不一致,这样的发票估计很难经得住税务人员拷问。
如何操作 建议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把握
1、发票的业务内容真实有效,纸包不住火用在这里最适宜。
2、抵扣凭证合法规范,填开内容与事实相符,且费用名称能清楚表明业务性质,千万不要因为发票内容不清和税务人员产生分歧,给财务人带来无尽的烦恼;
3、若发现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明显不符合规,必须拒收;已经取得的,让供应商重新开具;对开票内容模糊不明确的,附上详单及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发票
接上例,A公司在C大酒店组织了一次文化论坛,共花费5万元,其中场地租赁费3万元,住宿费5000元,餐饮服务费15000元。C酒店直接将5万元的总费用开具成服务费发票给A公司。
风险提示 将实际为租赁场地和餐饮住宿等有关费用,却写成“服务费,显然与事实不符,这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如何操作 业务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营改增之后,A公司应要求C酒店分类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非中文发票
A票司通过上海ABC进出口公司进口材料一批,收到ABC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元,开具内容为“TNU费”。发票实际内容为A办理收取的报关服务费。
风险提示 发票开具不规范,使用英文代替。营改增之后所有的收到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以中文开票,不可以用外文。
如何操作 此时只有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才是最好的方法,好好掌握关于增值税发票的各种法规和细则,规避不合理票据带来的风险。
四、缺少佐证的发票
A公司5月份参加上海某展销会,收到D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金额10万元,开票内容为“服务费”,没有如展位费、餐饮住宿费等关于服务费的详细内容。
风险提示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列明为“服务费”,没有任何费用清单,没有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原始凭证缺失,到底服务费金额是没法确定,这样的专票自然不可以抵扣。
如何操作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费用名称要能清楚表明业务性质,发票内容不清楚的,要有辅助资料证明业务真实性。不能笼统的开具管理费、服务费、会议费等。
五、要件不全的通用缴款书
A公司购买了美国一家公司的应税服务50万元,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但是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风险提示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虽然取得了这种应税凭证,但是因为要件不全,仍不可以抵扣。所以A公司即使取得了应税凭证,也不符合增值税抵扣要求。
如何操作 境内单位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时,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纳税人跟老外进行经济往来这些合同、付款证明和付款记录,不仅要索取还要保留好才行。
六、货款没有支付的海关专用缴款书
A公司进口了一批货物,金额20万元,已经取得了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是货款没有支付。
风险提示 这种情况是不仅可以抵扣的,而且还得要注意稽核比对的时间限制。
如何操作 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账务处理时,每抵扣一笔进项税额,都要有一份记录该完税凭证的法定扣除凭证与之相对应,而且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申请稽核比对,逾期不予抵扣。所以即使没有付款,也不影响购买方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