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头术”并不是申请商标的最好办法!
2018-03-06 15:01:44 来源:上海自贸区注册
大侠之前给各位峰蜜儿聊商标的时候提到过,我国商标申请量日益增大,每年有几百万件,同时寓意好的汉字本身有限,导致能够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少。那作为商标申请人怎么办呢?其实在商标申请中,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如果被模仿的牌子不大,可能这个事情就尘埃落定了,不会掀起什么波澜,但如果是大牌子呢?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国内商标的申请流程,申请提交之后先进行形式审查,再下发受理通知书,随后进入初步审查。如果商标申请人躲过了异议,或者商标异议不成功,商标就授权了。如果你现在有觉得不错的商标,应该尽快申请,才能最大程度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大侠之前给各位峰蜜儿聊商标的时候提到过,我国商标申请量日益增大,每年有几百万件,同时寓意好的汉字本身有限,导致能够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少。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商标的缺口却越来越大,这是种不可调和的矛盾。
那作为商标申请人怎么办呢?出于想要获得商标权的目的,有些申请人在百般无奈或者“深思熟虑”的前提下,会选择“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注册——即对现有商标进行“改造”,以期让其不近似最终获得商标权。“改造”的最好方式就是将原有商标的首字进行替换,这样成功率就会高很多,我们可以称之为商标“换头术”。
商标近似与否的判断主要从“义、形、音”三个角度来看,通过“改造”的商标,只要能在“义、形、音”上面产生区别,从消费者的角度不会误认,一般情况下也能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其实在商标申请中,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如果被模仿的牌子不大,可能这个事情就“尘埃落定”了,不会掀起什么波澜,但如果是大牌子呢?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国内商标的申请流程,申请提交之后先进行形式审查,再下发受理通知书,随后进入初步审查。刚才说的“义、形、音”等审查主要是放在这个时候进行,如果审查员觉得商标没有问题,该商标即初审通过。
但是,这个时候不代表商标已经授权了,即便从审查员的角度认为商标没有问题,商标依然要“经受公众的审查”,即要有三个月的公示期。而在公示期内如果有其他在先权力人(这里不仅仅指商标权,也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字号权等)认为正在被公示商标侵犯了他的权力,他是有权对商标进行异议的。
如果商标申请人“躲过”了异议,或者商标异议不成功,商标就授权了。但商标成功授权了也不代表完结,在先权力人依然可以对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如果无效宣告失败了还可以走行政诉讼的途径。所以,如果“不小心”傍了一个名牌,可以预见这个商标会“过得”非常坎坷。
不相信?刚好这里有个案例。总部坐落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的星巴克,为全球最大的咖啡连锁品牌,迄今已开了逾1.6万间连锁店。旗下零售产品包括30多款全球顶级的咖啡豆、手工制作的浓缩咖啡和多款咖啡冷热饮料、新鲜美味的各式糕点食品以及丰富多样的咖啡机、咖啡杯等商品,它入驻中国以后受到了青年人的追捧,迅速遍地开花。
2012年广州市贝奇饮料有限公司正式推出它自己的咖啡品牌——“罗巴克”,并对它提交了30类:咖啡、茶的申请。该商标虽然和“星巴克”只差一个字,但是从商标审查准则上来看,也是可行的,它最终通过了商标局的初步审查。
星巴克当然不会对它“放任自流”,于2013年对它提出了异议申请,经过几番争执之后,最后闹到了法院。2016年年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罗巴克”商标与“星巴克”商标核定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最终撤销了该商标。
综上所述,“换头术”并不是商标申请最好的办法,会给申请人品牌运营留下巨大的隐患。同样,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商标权的争夺将日益白热化,商标申请中的案件将发展成商标权获取过程中的常态,而商标交易量也将逐年递增。所以,如果你现在有觉得不错的商标,应该尽快申请,才能最大程度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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