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中的风险
2018-03-06 13:00:41 来源:上海自贸区注册
在商标拥有的问题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商标转让。但事实上商标转让中存在一些风险,而很多商标代理机构并没有把这些风险告诉购买者,这就需要企业自己了解其中的风险。上海协富提醒大家,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撤三是比较隐蔽的危险。有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某知名企业在重金收购一件商标后,办理了转让并经商标局核准,商标刚刚投入使用,却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了。其实企业可以通过上海协富的免费查询平台对想要转让的商标进行查询,就可以了解商标的动态了。实际商标转让中,转让双方很少在商标使用情况上进行沟通,因此背后承担的风险也就更多,所以应该做好商标查询工作。
在商标拥有的问题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商标转让。但事实上商标转让中存在一些风险,而很多商标代理机构并没有把这些风险告诉购买者,这就需要企业自己了解其中的风险。上海协富提醒大家,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撤三”是比较隐蔽的危险。
首先我们得先了解什么是“撤三”。所谓“撤三”,官方的解释是指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这么做其实主要是为了节约商标资源,避免商标的闲置不使用。可是如果商标转让的受让方购买了面临撤三的商标,就有可能在购买了之后被别人递交撤三申请,造成经济损失。
有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某知名企业在重金收购一件商标后,办理了转让并经商标局核准,商标刚刚投入使用,却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了。该企业不服进行了复审申请,最终商标还是被撤销了。后来经过了解才知道只能提出诉讼。
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在上述案例中法院认为,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所称的“正当理由”,应当是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比如,因政府政策性限制停止使用或因公司破产清算停止使用的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
因此,该企业在法院中所述理由并不能成为商标法中的“正当理由”。因此,“撤三”中商标的实际使用并不在于使用的主体,主要是关注是否有实际使用的事实。最后企业只能无奈接受这样的判决。其实企业可以通过上海协富的免费查询平台对想要转让的商标进行查询,就可以了解商标的动态了。该网站数据全面而且快捷,最重要的是查询免费,确实为很多找不到查询商标办法的人带来了捷径。
实际商标转让中,转让双方很少在商标使用情况上进行沟通,因此背后承担的风险也就更多,所以应该做好商标查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