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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对监督商品质量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2018-03-19 13:28:52   来源:web   

我国商标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通过商标监督商品质量的条款。同时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中进行。促使企业保持商标信誉,保证商品质量。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使用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责令检讨,予以通报,并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经营获利两倍以下的罚款。对有毒、有害并且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予以销毁。使用注册商标的,依法撤销其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通过商标监督商品质量的条款。同时商标法第六条规定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中进行。主要工作是 促使企业保持商标信誉,保证商品质量。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使用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责令检讨,予以通报,并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经营获利两倍以下的罚款;对有毒、有害并且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予以销毁;使用注册商标的,依法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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