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保税区企业设立区外分公司(非经营性或经营性)
2018-03-18 13:36:12 来源:web
1.外高桥保税区企业设立区外分公司的相关依据,。《外商投资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关于外高桥保税区企业工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出台,取消办事处,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企业在区外有办事机构的,可成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者在获得进出口和国内分销权的前提下成立经营性分公司。4.分公司经营范围母公司经营范围项下的业务联络。注:母公司有分销权情况下,分公司分销权无须特别审批.。2)分公司营业执照;。3)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4)分公司税务登记证;。5)分公司统计登记证。1)分公司营业执照,3)分公司税务登记证,15个工作日。4)分公司统计登记证,当场办理。
1.外高桥保税区企业设立区外分公司的相关依据:
《外商投资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关于外高桥保税区企业工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 .背景:
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出台,取消“办事处”,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企业在区外有办事机构的,可成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者在获得进出口和国内分销权的前提下成立经营性分公司。
3. 适用范围: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内所有企业,在区外有办事机构的。
4.分公司经营范围 :
母公司经营范围项下的业务联络。(成立经营性分公司之前提是母公司具有进出口和国内分销权)注:母公司有分销权情况下,分公司分销权无须特别审批.
5.需办理事项:
1)原办事处工商注册证、代码证、税务注册证、统计登记证注销;
2)分公司营业执照;
3)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分公司税务登记证;
5)分公司统计登记证。
6.办理时间 :
1)分公司营业执照: 10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证:2个工作日
3)分公司税务登记证:15个工作日
4)分公司统计登记证:当场办理
注:原办事处的相关证照同时办理注销手续。
7设立费用
1)行政费用:1500人民币左右。
2)代理费用: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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