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首页 > 上海自贸区注册 > 正文

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

2018-03-18 09:39:16   来源:web   

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本文为您陈述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所谓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名称应当依次由基金会名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组成。驻在地名称是指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驻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境外基金会名称中未表明其原始登记地的,应在其代表机构名称前冠以原始登记地(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基金会名称、以加括号的形式表明其原始登记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

  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

  本文为您陈述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所谓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名称应当依次由“基金会名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组成。

  “驻在地名称”是指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驻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境外基金会名称中未表明其原始登记地(国家或地区)的,应在其代表机构名称前冠以原始登记地(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具体为:基金会名称、“以加括号的形式表明其原始登记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例如: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

相关阅读:

上一篇:上海嘉定地区注册公司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下一篇:内资公司注册设立的条件

公司查名

专注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上海自贸区公司注册条件等,提供公司注册流程、许可证办理、公司注册费用等咨询。

上海协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400-018-0990 

杨浦分部: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