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
2018-03-18 09:39:16 来源:web
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本文为您陈述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所谓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名称应当依次由基金会名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组成。驻在地名称是指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驻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境外基金会名称中未表明其原始登记地的,应在其代表机构名称前冠以原始登记地(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基金会名称、以加括号的形式表明其原始登记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
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
本文为您陈述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所谓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名称应当依次由“基金会名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组成。
“驻在地名称”是指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驻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境外基金会名称中未表明其原始登记地(国家或地区)的,应在其代表机构名称前冠以原始登记地(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具体为:基金会名称、“以加括号的形式表明其原始登记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例如: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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