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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册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你清楚吗?

2018-03-17 13:08:31   来源:web   

上海注册公司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不容忽视,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每个公司不得不重视,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执行。公司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低减其盈利。每年一度的根源所得税清缴汇算,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低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上海注册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你清楚吗?

  这里-您的公司秘书 上海注册公司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不容忽视,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每个公司不得不重视, 大家都知道企业发生的亏损,允许以后年度结转,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然而不是每一项亏损都可以结转到到以后年度五年内用来弥补亏损,下面就让小编来谈一谈都是有哪些情况:

  第一种情况:

  根据 国税函【2010】79号 企业筹办期间亏损不得作为当期亏损

  就对每一个公司而言,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二种情况:

  根据 财税【2008】159号 合伙企业的亏损不允许合伙人扣除

  公司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低减其盈利。

  第三种情况: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被投资企业亏损不得在投资方扣除

  就公司内部而言,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第四种情况: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财税【2009】125号 境内盈利不可低减境外亏损

  每年一度的根源所得税清缴汇算,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低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PS:值得提醒注意的是,境外营业机构的应税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

  总体来说,企业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所得税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低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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