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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十四条缴付期限

2018-03-15 16:30:47   来源:web   

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十四条缴付期限。【条款分类】限制性条款。【制作要点】《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缴付规定,股东可以自由约定认缴金额和缴付期限。【条款范例】《公司法》第十四条经全体股东一致约定,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按照如下进度予以缴足,。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次性缴足。由股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另行决定。由股东按照首期,第二期,末期限予以缴足。

  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十四条缴付期限

  【条款分类】限制性条款

  【制作要点】《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缴付规定,股东可以自由约定认缴金额和缴付期限。

  【条款范例】《公司法》第十四条经全体股东一致约定,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按照如下进度予以缴足(单位:人民币/万元):

  写法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 X X日内,一次性缴足。

  写法二:由股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另行决定。

  写法三:由股东按照首期,第二期,末期限予以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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