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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

2018-03-05 18:20:25   来源:上海自贸区注册   

公司法人的种类有很多种,法人在公司里代表着绝对的地位,法人的设立是要对公司所有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负责。那么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而法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私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公司法人的种类有很多种,法人在公司里代表着绝对的地位,法人的设立是要对公司所有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负责。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的设立帮助企业规避了很多风险,也使公司运营得更加简便快捷。那么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

  

  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债务资金对公司影响应该有足够的认识,象“水能载舟,水亦能复舟”一样,债务对公司的发展,有帮衬与促进作用。同时,也可能带来副面的影响与消极的作用。负债率过高,公司要为此负出资金的成本及利息费用也高,管理债务资金也要花相当的精力,应付举债与还债方面的杂事会让管理者疲惫不堪,如应付或操作不当,还会有失公司信誉与利益。如公司出具了银行本票、债权人到银行去贴现。公司存在银行的资金不足以兑取时,公司的生产经营其它方面需要的资金,就会受之影响。总之,过高的负债,随时都会给企业造成风险或困难。过高的负债,还可能导致公司被债权人“吞并”。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而法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私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私人债务和公司债务区别: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但是如果是私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

  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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