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规定
2019-01-25 11:00:50 来源:web
减少注册资本是指上海公司注册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上海注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 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注册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董事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应当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册资本这一事项,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当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本文为您陈述上海自贸区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称具有怎样规定?所谓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名称应当依次由“基金会名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组成。
“驻在地名称”是指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驻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境外基金会名称中未表明其原始登记地(国家或地区)的,应在其代表机构名称前冠以原始登记地(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具体为:基金会名称、“以加括号的形式表明其原始登记地”、“驻在地名称”、“代表处(或办事处、联络处等)”。例如: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
上海注册公司怎么办理减资
上海注册公司怎么办理减资?减少注册资本是指上海公司注册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其法定程序如下:
1、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
上海注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
2、编制表册。上海注册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董事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和公告。
应当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册资本这一事项,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当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进行变更登记。
上海注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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