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般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2018-03-24 10:35:04 来源:web
4、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或者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非商业企业,且财务核算健全的,原则上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对新办企业,一般要待正式营业满半年后方可申请认定,税务部门根据其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的情况,再确定其是否作为一般纳税人。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开业满一年后,应根据实际年应税销售额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上海各区对于新办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金山、崇明等区住宅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致,要求在办公所在地开设分公司后,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一、上海一般纳税人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政策
1、一般纳税人自批准之日起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6个月。
2、辅导期内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额为千元版,每次领购不得超过 25 份。
3、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4%预缴增值税。
4、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商业企业,或者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非商业企业,且财务核算健全的,原则上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比重在 50% 以上的。
5、对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在300万以上,并且足额缴纳了税款的,经审批核准,可开具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6、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7、对新办企业,一般要待正式营业满半年后方可申请认定,税务部门根据其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的情况,再确定其是否作为一般纳税人。对一些投资规模较大、预计销售额比较大、财务力量比较强、单独设置财务会计部门的新办企业 , 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开业满一年后,应根据实际年应税销售额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
二、上海新办一般纳税人需具备条件:
上海各区对于新办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市区比郊区严格。
1 、法人代表处: 法人代表需上海市户口,如非上海市户口则需要 2 个上海市户籍人员作为公司税务担保 ( 金山、闵行、崇明等区没有此项规定 ) 。
2 、办公场所: 公司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做到商住分离,并提供该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 金山、崇明等区住宅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 。
3 、注册资金: 一般要求注册资本50万及其以上,实收资本50万及其以上(金山、崇明等区实收资本10万也可以申请)。
4 、开设分公司: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致,要求在办公所在地开设分公司后,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金山、崇明等区无需开分公司)。
三、上海新办一般纳税人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一页);
4、 公司联系电话及邮编,法人、股东、会计联系手机号码;
5、 财务人员上岗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6、 基本帐户和纳税帐户复印件 ;
7、 公司章程复印件 ;
8、 办公场地租赁协议(一年以上)和房产证复印件,三个月的租赁发票复印件;
9、 购销合同(销售额80万以上并贴印花税)复印件 。
税务专管员约谈时,需出示上述复印件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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