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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条股东义务

2018-03-22 15:11:16   来源:web   

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条股东义务。【条款分类】限制。【制作要点】此条款和以前相比最大的改变,是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条款范例】。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成立后,非经合法减资,不得收回出资。自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积极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条股东义务

  【条款分类】限制

  【制作要点】此条款和以前相比最大的改变,是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条款范例】

  上海注册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条股东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成立后,非经合法减资,不得收回出资;

  (四)自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五)积极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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